本报讯 5月9日至10日,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委托,省复审评价组来我县开展省级食品安全县复审检查。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宇星,副县长李金柱参加复审。
2018年1月,我县被省食药安委命名为首批“食品安全示范县”。 根据《湖北省食品安全县评价管理办法》规定,获得命名的“湖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每3年进行一次复审。
省复审评价组对我县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我县继续巩固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成果,全面落实食品安全 “四个最严”标准,着力建设食品安全工作综合管理平台和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筑牢食品安全防线,确保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王 锐 周宝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