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一版)实现资源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最大化;四是强化安全监管机制,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加大依法治理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开采行为,努力助推绿松石产业安全、有序、健康、快速发展。
4、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一是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建立健全对打击非法开采行为的有奖举报制度,在电视台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及时兑现对举报人的奖励,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二是建立巡查督查制度。县纪委、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工作督查组,认真清理和查处矿产资源管理中官商勾结、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等行为,坚决依法、依纪从重从快查处;坚决斩断幕后黑手,对发现公务人员与非法开采有利益关系或在幕后操纵、充当保护伞的,坚决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机关依法严肃查处。三是建立舆论监督制度。加强对打造绿松石产业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及推进情况的宣传报道;深入基层挖掘推介绿松石产业发展的新典型、新事迹;重点曝光服务不到位、推进不得力、生产不规范等行为,以强大的宣传舆论氛围增强打造绿松石产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形成全县上下积极配合、广泛参与维护绿松石矿山正常生产秩序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