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中旬,县检察院组织召开了人民监督员评议会,对该院查办的5件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评议表决。
此次会议主要对4件由人民监督员提起监督的“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案件和1件拟不起诉的案件进行评议。评议会上,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局办案人员分别向人民监督员详细说明了5件案件不立案、不起诉的事实证据、法律依据,并回答了人民监督员的疑问。经过评议,参与评议的人民监督员一致表示,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执法规范、公正,注重人权保护,案件事实清楚,不立案、不起诉于法有据,对不立案和不起诉的处理没有异议。
监督员对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监督
新闻作者:张天鹏 刘 华 李 丽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9日 查看次数: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