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下旬,县教育局发放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342.25万元。
为认真贯彻和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全县各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多措并举,力将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利用校园广播、橱窗、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广泛宣传寄宿制贫困生补助工作政策和标准,明确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所属对象;严格申报程序,规范操作,凡属于贫困寄宿生的须由本人申请、班级评比、学校复核、村委会出示贫困证明,再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按照“学年评定、学期发放、及时发放”的原则审核发放,发放工作做到“政策公开、程序透明、操作规范、支付到人”,充分体现人文关怀。县教育局将加强困难学生补助金管理,对于经费使用不当、落实不到位、“暗箱”操作、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贪污专项资金等行为,从严追究责任。
我县发放342万寄宿生生活补贴
新闻作者:王海军 郭庆兵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2日 查看次数: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