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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05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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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施提高公诉案件质量

新闻作者:童艳辉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5日  查看次数:次  

本报讯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后,县检察院针对本地公诉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不断提升公诉工作水平,公诉案件质量进一步提升,自修改后的刑诉法正式实施以来,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39件221人,其中移送起诉至法院104件159人,截至目前,法院已判决91件,嫌疑人全部做有罪判决,有罪判决率100%。
更加注重人权保护。该院要求干警严格树立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并重的人权意识,尤其是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的关键证人、案发现场、鉴定意见以及未成年人、边缘年龄、边缘数额、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能力等,要求承办人进行认真细致全面的审查复核,及时发现证据缺陷,有效防止瑕疵案件的发生。
更加注重案件细节。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做到严、准、细,多问、多查、多沟通,确保把每一个案件办成铁案。同时,要求公诉干警认真研究具体案件中遇到的新问题、新难题,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增强责任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做好案件审查工作。
更加注重机制建设。以刑诉法修改为契机,促进公诉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对简易程序、量刑建议等工作制度进行梳理完善,促进公诉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按照承办人提出初步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修改、分管检察长审批的方式,确保案件的效率和质量。
更加注重集体智慧。对于一些问题高发、易发的复杂疑难案件,由承办人严格审查,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从严把关,重点疑难案件提交检委会讨论。通过集体“会诊”,集中大家智慧,严把案件证据关、事实关和适用法律关,切实提高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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