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我县着力改善农村五保对象的生活条件,加大投入力度,前三季度全县发放农村五保对象供养资金达1000余万元。
我县今年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作为全县民政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全面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一是将1275名农村五保“应保未保”对象纳入供养范围,从今年1月起补发所有供养金;二是将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2600元/人/年、2000元/人/年;三是下拨143.78万元资金对2011至2012年566名五保死亡对象丧葬予以补助。此外,还将博仁医院定为全县农村五保对象医疗救助定点机构,由县低保局直接与其协调,解决五保对象住院资金、陪护、就餐等问题。截至目前,我县农村五保供养人数已达5270人,前三季度发放农村五保对象供养资金1003.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约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