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县检察院坚持从四个方面抓好队伍建设,使队伍素质不断提高、战斗力显著增强,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该院连续多年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多次被评为全省、全市先进检察院。
抓学习培训,提高队伍素质。该院坚持“学习日”制度,制定全年政治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培训计划,明确学习时间、学习内容、主讲领导;学习日检察长率先垂范,其他院领导依次轮流为干警讲课。鼓励法学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对积极参加学历教育和法律资格考试的干警给予一定的奖励。广泛探索多种多样的教育培训形式,先后开展了“成功案例赏析会”、“法律文书评比”、“业务工作大家谈”等学习活动。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实施“一对一”导师帮教培养制,促进青年干警成长;推行轮岗交流锻炼制,缓解了专业人才断档、复合型人才短缺的压力。
抓内外监督,树立队伍形象。加强办案全程监督,坚决执行“一案三卡”制度和“四个绝对禁止,一个必须实行”的办案纪律要求,防止违规办案。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健全接受监督机制,采取发放调查问卷、设立举报投诉箱、公开12309举报电话、开通门户网站、在媒体开辟专栏等形式,及时、广泛、有效地接受外部监督。
抓建章立制,规范队伍管理。通过建立和完善考评、考勤等制度,调动广大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推行动态考核,实行任务量化、措施硬化、责任细化、标准统一化和责任目标统一管理、验收、评比、奖惩的激励机制。通过建立案件质量督查、办案预警、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提高业务素质和办案质量。
抓创先争优,激发队伍活力。立足争创“学习型”、“服务型”、“管理型”、“创新型”机关,努力增强干警的竞争意识、进取意识、危机意识。坚持落实一岗双责,分管检察长既要负责分管部门的业务工作、队伍建设,还要结合各科室特点,认真督促、指导争创工作。成立督办小组,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督办考评。形成争创工作层层抓,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