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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05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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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分配型”转向“绩效型”

新闻作者:党时轩 毛达伟 官 翼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05日  查看次数:次  
  本报讯 12月初,我县历时23天的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评审告一段落,决定将219个项目直接纳入项目库,238个项目的绩效目标需要修改和调整,113个项目直接被剔除。这是我县推进财政预算改革,加强源头控管采取的措施。
  为进一步推进预算改革,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树立预算绩效理念,促进绩效评价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确保绩效低的项目从源头得到管控。同时规范评审流程,我县采取“部门陈述——评审组审核——现场反馈意见——部门按意见修改——纳入项目库”的方式实施评审。确定由县财政局牵头组织,成立由县人大、审计局等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评审小组,对全县84个预算部门(单位)所申报的570个项目的预算绩效目标进行全面评审。评审中,首先由项目预算单位介绍项目情况,陈述项目绩效目标和经费需求的依据及理由,由评审组与被评项目单位就有关情况进行交流、质询,并发表评价意见,现场打分评级。对评价合格的项目直接纳入项目库管理;绩效目标设定与所需成本资源不匹配的项目,现场提出修改意见,评审不合格的项目直接剔除。
  此次项目绩效目标评审,重点围绕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能的相关性、绩效目标实现所采取措施的可行性、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及实现绩效目标所需要资金的合理性进行评价。绩效目标不符合要求的,要求进行调整和修改,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预算编制流程;未按规定要求编制绩效目标的,不予进入预算编审流程;无绩效或低绩效的项目,不予列入预算或调减预算。
  我县首次对全县预算部门(单位)所申报项目的预算绩效目标进行公开评审,预示着从“分配型”预算向“绩效型”预算的重大转变。通过实施预算绩效目标评审,增强部门(单位)绩效意识和支出责任,实现项目预算“立项有依据、绩效有目标、计算有标准”,完善财政资金分配模式和预算决策机制,全面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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