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台乡刘某之妻生病,汪某义务帮忙将其送往医院,途中因自己操作不当摔死,汪某家属要求刘某赔偿损失5万余元。经双台人民法庭调解,刘某赔偿了1.3万元。
今年8月,楼台乡官坪村刘某之妻因病,便请汪某的三轮摩托送往县医院抢救,途中因汪某驾驶不当将自己摔死,刘某认为汪某系自己操作失误拒绝赔偿,汪某的家属认为,双方系义务帮工法律关系,故应该对汪某因帮工受害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双台法庭受理此案后,为了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便及时通知双方开庭,在庭审中经法庭主持调解,被告刘某认为虽然汪某伤害系自己操作失误,但毕竟是在帮工途中受到伤害,并表示愿意当场赔偿原告1.3万元,原告也当庭接受了被告的调解,双方纠纷获得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