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18日,湖北省检察院传来消息,县检察院被省院评为“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
据了解,该院非常重视司法警察编队管理工作,制定了《装备配备暂行规定》、《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用警程序、派警程序、执警程序规范有序。严格实行管用分离、看审分离、审录分离及看管记录“双签字”制度,保障执法规范和办案安全。与医院建立了办案医疗保障协作机制,为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等侦查办案工作提供医疗保障。建立了司法警察与办案人员的沟通协调机制,法警队在执行任务和看管过程中,与办案人员保持即时沟通,预防和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另外,该院还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群众路线”、“学创”等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司法警察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党性党纪教育。利用周四学习日组织法警队员学习《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条例》,引导干警全面掌握司法警察职责、履职规程。开展法警岗位练兵活动,开展军事训练及应对“急、难、险”任务培训,使法警队伍真正“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
该院法警大队编队管理工作还多次被十堰市检察院评为先进科室,有8人次法警先后被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授予优秀共产党员、十佳政法干警、优秀司法警察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