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24日,县人大主任方孝春主持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讨论通过了相关报告。县人大副主任简育田、纪宏山、杨金銮、华新宇、陈应洲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委副县长周玲列席会议。
会议依法补选胡孝平、柯贤国、方显春、张明阳为十堰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同意接受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胡可全、胡吉华的辞职申请;讨论决定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于2014年1月3日至5日召开,会期三天;听取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资格审查及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讨论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上,参会的人大代表还就阶梯电价、请求增加村级转移支付等重点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向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现场询问和满意度测评。(谢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