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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8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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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警邹壬申 水中两救人

新闻作者:陈之一  王 斌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8日  查看次数:次  
  12月20日,省、市政法委领导在县政法委有关人员的陪同下深入城关派出所,慰问“湖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邹壬申,分别为其发放慰问金5000、2000元。邹壬申现供职于城关派出所,是城关水陆派出所协警队队长,这次省、市政法委领导对其慰问,再次让人想起了他在危急时刻置个人安危于不顾、英勇救人不留名的凡人善举。
勇救落水少年 悄悄离开
  2009年10月4日,还在上大学的邹壬申国庆节放假回家相约几名好友来到县城外的沿河大堤上游玩。下午3点,他们正走在南门铁桥下的河堤上时,突然从河堤下跑上来两个十一二岁的少年,向他们大喊:“哥哥,有人溺水了,快去救人啊。”邹壬申立刻飞奔到河堤栏杆边,朝着少年指的方向望去,只见河中央有一双小手在水面上慌乱地扑腾着。孩子落水的位置就在铁桥中间的桥墩旁,这是河道的最深处。眼见落水小孩命悬一线,邹壬申来不及多想,边脱上衣边向河边冲去,一头扎进冰冷的河里。两位同窗好友由于不会游泳,一人赶紧拨打110,另一人去找竹竿准备救援。
  邹壬申不顾冰冷刺骨的河水奋力游到落水孩子身边,为避免孩子慌乱挣扎影响施救,他用一只胳膊紧紧从后面抱住孩子,拼命往岸边游去。上岸后,邹壬申的裤子已经湿透,虽然冻得牙齿直打架,可看到被救孩子已经昏迷不醒,邹壬申立刻和同学为其按压腹部,并把他身体翻转向地面吐水。很快,孩子把呛进的水吐了出来,逐渐清醒了。几分钟后,城关水陆派出所副所长邵明义和民警刘敏赶到现场,见到警察来了,邹壬申和同学从人群中默默地走了出来坐车回家了。
被救少年家属:“下辈子都感激他”
  被救的落水少年名付某,当年11岁。当付妈妈知道儿子被救的经过后,通过多方打听救命恩人,可了无音信。无奈之下,在信用部门工作的付爸爸想到了媒体。2009年10月中旬,付爸爸向《十堰晚报》发送了一封邮件,信中大致讲述了事情经过,并向媒体提供了邹壬申的联系方式。很快,正在十堰汽配城实习的邹壬申接到了《十堰晚报》记者的电话,当记者提出想约见他时,他却谎称自己在外地而婉言谢绝了。
  转眼春节快到了,付家人打听到邹壬申的住处后,腊月二十八这天,夫妻俩提着礼品拿着现金来到邹壬申家所在的住宅楼下。为了不至于太冒昧,他们在楼下拨通了邹壬申的电话。邹壬申接到电话后,再次谢绝了二人的好意,并谎称自己不在家。付家夫妇再次 “碰壁”,只好又拎着东西回家了。
  付妈妈一家说,面对这样的好人,我们下辈子都要感激他。
参加工作后再救轻生少女
  大学毕业后,邹壬申进入城关镇水陆派出所工作。2011年11月22日下午,一女子要跳河自杀。接到报警,邹壬申和同事火速赶往现场,发现河水已淹没该女子脖子。邹壬申和同事顾不上脱衣服,立即跳进冰冷的河水,经过十多分钟努力,终于将该女子救起。后经调查得知,这名17岁的女子姓朱,与朋友因琐事发生不愉快,一时想不开产生自杀念头。
  邹壬申因勇救落水少年,于2011年被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湖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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