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增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集中财力办大事。
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完善预算编制体系,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刚性要求,稳步推进预算公开。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政专项投资评审、绩效评价和退出机制。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强化动态监控。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完善监督体系。建立规范合理的政府性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
完善财税激励机制。按照“分税种(按主体税种)确定基数,完成奖励超收分成”的原则,探索乡镇财税激励返还机制,调动基层增收创收、推动发展的积极性。稳步推进“营改增”。加快推进地方税系建设,完善涉税信息交换机制。坚决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非税收入实行税式管理。
从严控制财政支出。规范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专项支出,确保教育、就业、医疗等社会保障类支出。落实支出责任追究制度,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规范单位收支行为,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