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新农合政策好,门诊透析我们只付5%,门诊看病费用可按70%报销呢!现在我们压力轻多了”。昨日,柳林乡村民陈晶高兴地告诉患尿毒症姐姐。
近年来,随着新农合制度健康运行,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对门诊小病和住院大病分类补偿有效地缓解了参合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但高血压、糖尿病等部分慢性病患者医药费用负担仍然较重。县合管办为切实减轻慢性病患者医药费用负担,经反复调研后,出台政策,于2011年6月15日启动,在全省率先将不需住院,但必须长期门诊维持治疗的高血压病等21慢性病病种纳入新农合门诊补偿管理,并根据病种不同,设置年度最高补偿限额为400-2500元不等,在限额内,对患者门诊就医时检查、药品、治疗费用按70%比例补偿。
据悉,全省自2014年元月1日推行20种门诊重症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经统计,两年来,我县先后为2493名符合条件参合患者办理门诊慢性病补助卡,已累计为14845人次补偿4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