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中国人寿保险,真没想到赔付的那么快”!近日,家住楼台乡塔元村5组的余召生,强忍着失去母亲的悲痛说出了这番话。
为增加保障,防范意外,余召生于2013年7月30日为全家办理了《全家福卡(A款)激活卡》,保额4万元,缴费120元。同年10月12日,余召生本着孝心与责任,为母亲刘光莲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竹山县支公司投保了一份《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年交保费为16937.24元,基本保额66945.61元,风险保额200836.83元。
2013年11月25日下午,为迎接父亲余修德即将到来的生日,余召生和母亲刘光莲与往常一样,来到经常钓鱼的深河乡井泉村水库钓鱼。17:20左右,天色渐暗,余召生准备喊离自己15米远左右的母亲回家时,其母亲不慎掉入水中溺亡。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竹山县支公司于2013年12月16日接到理赔报案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详细了解情况,反复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认定被保险人刘光莲溺水身亡,根据所投保险,应予理赔。
事故发生后,余召生于2013年12月16日将理赔所需手续提供给公司,余召生没想到自己一共才交了17277.24元,保险公司却赔付了286336.83元。 ( 董新运 李 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