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在此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党中央把“正衣冠”作为总要求之一,意在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应加强自我约束、努力自我净化、实现自我完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曾在讲话中指出:正衣冠,主要是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勇于正视缺点和不足,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敢于触及思想、正视矛盾和问题,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端正行为,自觉把党性修养正一正、把党员义务理一理、把党纪国法紧一紧,保持共产党人良好形象。能否把“正衣冠”的要求理解到位、落实到位,直接影响到此次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效果。
常言道: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党员干部也不可能不犯错误,也难免会有这样那样的缺点和不足。面对思想、行为上的种种问题,是勇于正视、敢于触及,还是视而不见、消极回避,考验着党性觉悟,也测试出自我纠正、净化的能力。一个优秀的共产党员,理当拥有自律的意识、自纠的勇气。
“正衣冠”,就要“吾日三省吾身”,经常问一问自己“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牢记党的宗旨,不忘责任担当;就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经常审视自己的言行有没有将之贯彻落实好;就要时刻对照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查一查底线是否坚守、职责是否履行、节操是否秉持。只要在思想上绷紧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这根弦,就能做到衣冠正、行为端。
保持良好形象,衣冠不可一日不正。坏习惯不是一天养成的,好形象也非一日一时可以树立。只有持之以恒“正衣冠”,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始终恪尽党员义务,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全心全意为民服务,才能在群众中树起公信力,保持好形象。
“正衣冠”归根到底不在嘴上在行动。要把“正衣冠”的要求落实到日常工作里,体现在实际行动中。不仅要自己“正衣冠”,更要开门“正衣冠”,虚心听取群众评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真正树立起群众满意、经得起时间检验的良好形象。
“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夙夜在公,勤勉为民。”这是全县百姓对党员干部的热切期盼,也是党的事业发展、经济社会进步的现实需要。望全县党员干部以此为标准,常正衣冠,会正衣冠,正好衣冠,以良好的职业形象、过硬的党性作风赢得民心,凝聚起建设“十星高地·秦巴强县”的磅礴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