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11日,笔者从我省2014年省市县乡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电视电话会上获悉,今年我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4462名,我县计划招录35人,其中县法院2人,县检察院2 人,县司法局2人,乡镇机关17人,县公安局11人,县森林公安局1人。报考人员可于3月15日—3月20日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报名。
据了解,我省今年公务员招录政策与往年相比有三大变化。一是进一步健全基层考录工作制度。对社区干部降低学历、年龄门槛,定向招录一批街道机关公务员,县乡机关取消工作经历等各种附加要求,敞开大门招录优秀高校毕业生。对武陵山、大别山、幕阜山、秦巴山实验区等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允许相关31个国家贫困县、省贫困县限定户籍招录本地区人员。对享受定向优惠政策的社区干部、“四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限制户籍职位的人员,统一规定5年最低服务期,相关人员录用前必须签订最低服务协议,确保基层单位公务员招得来、留得住。二是进一步增强考试选拔的针对性。为了更好地便于考生思考发挥,展示真实水平,将申论考试时长由过去2.5小时延长到3小时。将申论在综合成绩中的权重降低5%。面试环节,将继续根据省市和县乡机关的不同特点,实施分级分类考试。今年公安机关实施分类招考,实行一年两考,上半年四级联考招录基层所队普通民警,下半年招录法医、痕迹检验等紧缺专业人才。同时开展党政机关紧缺人才招考,为各地经济社会特别是城镇化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三是进一步贯彻好干部的标准要求。街道机关定向招录社区干部职位和部分省直单位按照1:1.5探索差额考察,贯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标准,将有道德“污点”的人员挡在公务员大门之外,做到择优选人。同时,今年招录机关还要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个人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综合利用政策引导、经济制裁、行政处理等各种手段,加大对考录失信行为的制约和惩处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