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大庙乡黄兴村二组邹文峰个人建房土地使用证不慎遗失,宅基地面积86平方米,现声明作废。
声明人:邹辉(邹文峰之子)
2014年3月19日
●宝丰镇韩溪河村(原红卫乡韩溪河村)5组村民刘泽印,不慎遗失房屋土地使用证,编号254,宅基地总面积198平方米。现声明原证作废。
声明人:刘泽印
2014年3月24日
●宝丰镇双庙村2组(原东沟村1组)村民吴善刚(已故),放弃房产土地使用权,原房产土地使用权由其子吴庆武继承,房产证不慎遗失,宅基地总面积153平方米,特声明作废。
声明人:吴善刚之子吴庆武
2014年3月24日
●宝丰镇双庙村2组(原东沟村1组)村民吴生诚(已故),放弃房产土地使用权,原房产土地使用权由其孙吴庆武代理,房产证不慎遗失,宅基地总面积213平方米,特声明作废。
声明人:吴生诚之孙吴庆武
2014年3月24日
●麻家渡镇营盘河村4组村民刘大余(已故)房屋土地使用证不慎遗失,编号9—255,宅基地总面积361.2平方米,现声明此证作废。
声明人:刘亚(刘大余之子)
2014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