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8日,县委书记佘立柱主持召开会议,传达贯彻4月7日市委常委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研究部署全县清理整顿楼堂馆所建设工作,县领导龚举海、刘庆涛、陈伦富、周玲、王超、毛昌盛等出席会议,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县委书记佘立柱在讲话中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做到学习入脑入心,政策执行必须态度坚决,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建设管理必须严格规范,清理整顿要举一反三,存在问题必须立行立改。
就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议精神,佘立柱强调,要全面清理整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严格执行“八严禁三停止”,即严禁以任何理由新建楼堂馆所,严禁以危房改造等名义改扩建楼堂馆所,严禁以建技术业务用房名义搭车建设楼堂馆所,严禁改变技术业务用房的用途,严禁以城市改造、城市规划等理由在他处重新建设楼堂馆所,严禁以任何理由购置楼堂馆所,严禁以“研究基地”、“中心”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严禁接受任何形式的赞助建设和捐赠建设,严禁借企业名义搞任何形式的合作建设、集资建设或专项建设;党政机关新建扩建楼堂馆所全面停止,已批建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在建的手续不全、高档装修行政办公用房的一律停工。
佘立柱要求,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四项”整治活动,确保中央政策严格执行,各项建设合法合规,群众利益得到保障,工作决策更为科学。一是全面开展办公用房建设清理,重点检查项目建设手续是否完备、建设程序是否合法、建设问题是否妥善化解;二是全面开展土地征用自查自纠活动,全面清理各类建设用地,妥善解决遗留问题;三是全面开展办公用房配置清理工作,已建办公用房严格按标准装修、配置;四是组织开展聚焦“四风”整治行动,采取公开举报、明查暗访、媒体曝光等办法,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正面引导,曝光反面典型,着力聚集正能量,助推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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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八严禁三停止”
新闻作者:梁 冲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0日 查看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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