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县法院针对群众反映的“执行难”问题,采取四项措施加强执行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取得明显成效。
在执行工作中,该院坚持刚性执行。继续保持执行工作的刚性态势,用足用活强制执行措施,严厉打击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的“老赖”,对“老大难”案件实行限期执结,挂牌督办;实行阳光执行。向当事人公开案件执行过程的全部信息,公开案件执行措施,提高申请人对执行工作的知晓度,减少当事人对法院执行的怀疑、不理解,消除对立情绪;加强联动执行。加强与基层协助执行网络、公安、土管、房管和金融等机关的联动,积极借助外部力量提高执行效果;开展专项执行。组织开展涉及民生案件专项执行和执行积案专项清理活动,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执结一批难案。
据悉,1-3月,该院采取查封、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37次,司法拘留15人,执结各类案件165件,执行到位标的款2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