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数字报|今日竹山-电子版

2014年04月19星期六
国内统一刊号:CN**-0000
本期导航 往期回顾 上一期 下一期

按日期检索

放大 缩小 默认

县检察院:和解一起轻伤案件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9日  查看次数:次  

  本报讯 4月中旬,在县检察院的主持下,犯罪嫌疑人肖某某与被害人郑某达成刑事和解,随后该院对犯罪嫌疑人肖某某作出不予逮捕决定。
  今年2月14日,肖某因外甥女被其丈夫郑某殴打而与郑某发生争执,将从中劝架的郑某父亲打伤,造成郑某父亲3颗牙齿折断。3月11日公安机关以肖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该院承办人经过审查,认为这是一起发生在亲人间的轻伤害案件,可以进行刑事和解,但因郑某父亲提出高额索赔,加大了和解难度。承办人积极征询双方家属意见,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交流沟通,及时向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及相关合理建议。经过承办人耐心的法律讲解和情绪疏导,被害人终于对肖某的殴打行为作出了谅解,并达成了较为合理的和解协议。随后,该院根据达成的刑事和解意见,依法对肖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徐文灵 陈兵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CopyRight 2009-2017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竹山县新闻办公室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鄂ICP备0501781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