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中旬,在县检察院的主持下,犯罪嫌疑人肖某某与被害人郑某达成刑事和解,随后该院对犯罪嫌疑人肖某某作出不予逮捕决定。
今年2月14日,肖某因外甥女被其丈夫郑某殴打而与郑某发生争执,将从中劝架的郑某父亲打伤,造成郑某父亲3颗牙齿折断。3月11日公安机关以肖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该院承办人经过审查,认为这是一起发生在亲人间的轻伤害案件,可以进行刑事和解,但因郑某父亲提出高额索赔,加大了和解难度。承办人积极征询双方家属意见,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交流沟通,及时向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及相关合理建议。经过承办人耐心的法律讲解和情绪疏导,被害人终于对肖某的殴打行为作出了谅解,并达成了较为合理的和解协议。随后,该院根据达成的刑事和解意见,依法对肖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徐文灵 陈兵奇)
县检察院:和解一起轻伤案件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9日 查看次数: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