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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01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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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产前检查,预防先天性梅毒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01日  查看次数:次  
  梅毒与妊娠:妊娠期梅毒的准确发病率不清,孕妇梅毒的增加主要与吸毒、卖淫、HIV感染等有关。随着孕妇梅毒感染增加,婴儿先天梅毒的发生率明显增加。
  对胎儿的影响:孕妇一旦患上梅毒不但能给自身健康带来影响,更重要的是影响胎儿发育,有资料显示,梅毒螺旋体可通过胎盘感染胎儿,孕6周开始就可感染胎儿引起流产,孕16~20周以后梅毒螺旋体可播散到胎儿所有器官,引起肺、肝、脾、胰和骨等的病变,使胎儿宫内发育受限,导致流产、早产、死胎。即使妊娠能维持到分娩,所生婴儿患先天性梅毒的几率也很高。未经治疗的早期妊娠梅毒妇女,胎儿的存活率仅为50%左右,且大部分胎儿会成为先天性梅毒儿。
  为此,卫生部办公厅印发了梅毒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结合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服务,主动为所有孕妇提供预防梅毒的检测、咨询服务和规范的治疗,以免悲剧发生。
  1.要求育龄妇女在计划怀孕前应进行梅毒血清学检查。如果发现自己感染了梅毒,应暂缓怀孕,先进行系统治疗,并在医生指导下决定怀孕时间。2.孕早期的妇女应接受孕期保健和免费梅毒监测。
  如孕早期被确诊感染了梅毒,最好是选择流产;也可在医生指导下进行抗梅毒治疗。因孕早期,胎儿的营养是由绒毛膜供给的,绒毛膜由两层细胞组成,梅毒螺旋体不易穿过。到怀孕16周后,胎儿的营养供给已由胎盘代替,此时梅毒螺旋体可以顺利通过胎盘并进入胎儿体内。无论妊娠前是否进行过治疗,为了确保孕妇体内的梅毒螺旋体已无致病性,患者妊娠后均应再次进行充分的治疗。
  妊娠中晚期被发现梅毒时,应在及时治疗的同时,判断胎儿是否受到感染,并为儿童提供治疗、随访等干预措施。
  为了你和孩子的身体健康,请积极参加梅毒抽血监测吧。
  竹山县妇幼保健院妇女保健科
       咨询电话:4230157 42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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