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数字报|今日竹山-电子版

2014年05月13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0000
本期导航 往期回顾 上一期 下一期

按日期检索

放大 缩小 默认

村民代表审低保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3日  查看次数:次  
  “这次召集大家来,主要是审核我们村的低保对象,对于符合低保条件的要继续保留,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清理出去,同时要把符合低保条件而未纳入的及时补充进来,真正把党的惠民政策落实到最需要的群众身上。”5月8日,在深河乡井泉村村委会,召开了一场特殊的村民代表评审会议:由乡党委组织委员、驻村干部邹彬现场监督指导,村支书陈善典主持,5名村民代表和3名村干部通过公平评议的方式来决定今年的低保该谁“吃”。
  “低保评定一定要严格按照低保方案来进行,我们请来群众代表对低保对象进行审查,主要目的就是要变低保‘干部说了算’为‘群众说了算’,在审定的过程中一定要客观公正,要严格杜绝‘人情保’、‘关系保’,让有特殊困难的群众充分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邹彬在评审会上提出要求后,与会的群众代表对该村去年136名低保对象逐个进行评定,经讨论表决,取消了26名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低保对象,同时又讨论增加了应该纳入低保对象的群众。评审会从当日下午的3点开始,一直到晚上7点才结束,与会代表对每个低保对象进行了认真评定。据介绍,这些初步确定的低保对象,将于会后再次召开群众大会进行讨论,然后进行公示,群众无异议后方可正式确定为低保对象。
  据了解,深河乡在低保对象管理中,坚持实行“阳光操作”,印发了低保评议指导资料,督促各村召开民主评议会议,由乡驻村干部或分管民政工作的干部参与监督,集中审核保障对象,并张榜公示,从而让真正有困难的家庭得到应有的资助,确保低保动态管理。(王 斌)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CopyRight 2009-2017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竹山县新闻办公室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鄂ICP备0501781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