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长以父亲的宅基地使用权划归弟弟为由,对瘫痪的父亲不尽赡养义务,独自照料公公的弟媳感到力不从心,欲将兄长诉诸法院。近日,田家法庭经过诉前调解,妥善化解了这起赡养纠纷。
家住上庸镇的宋某今年80高龄,膝下两子。2008年,因建潘口水电站宋某需移民搬迁,在搬迁时宋某的一间屋基划到了宋小某名下。长子宋大某对此心生芥蒂,便不对父亲履行赡养义务。因宋小某常年外出务工,父亲由妻子孙某承担,孙某既要照顾家庭,又要照顾瘫痪的父亲,感觉力不从心,而宋大某几年来没有尽赡养义务,遂请求田家法庭解决此事。
法庭了解情况后,将宋大某和宋小某妻子召集在一起进行调解,达成了由宋大某一次性支付父亲赡养费13000余元,今后父亲的生养死葬由宋小某负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