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13日,家住城关镇的吴女士在工商干部的陪同下,从县城某金饰店顺利拿到黄金退货款3420元。据悉,吴女士于4月底在某金饰店购买金项链,戴上几天后,发现项链掉金沫,在多次要求金饰店退货无果后,向工商部门投诉。县工商局接到投诉后,迅速展开调查,在确定责任方后,依据新《消法》及时为消费者吴女士挽回了损失。
自新《消法》于3月15日正式实施以来,县工商局加大宣传力度,局长刘继宏亲自讲解新《消法》亮点,组织开展新《消法》培训班2次、培训会7次,使1100余人参训受益。两个月来,该局共受理各申诉、举报63件、咨询821件,成功调处申投诉58件,涉及金额达32.7万元,成功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