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下旬,县法院田家法庭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妥善处理了一起土地使用权纠纷。这是该院发挥“防火墙”司法职能取得的又一成果。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县法院加强“三个转变”着力提升服务群众质量。审判职能由 “灭火器” 向“防火墙”转变。在抓好执法办案的同时,不断加强矛盾纠纷预警、诉讼前调解、民调指导等工作,积极参与特殊人群关怀帮助、社区矫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切实将矛盾纠纷消化在萌芽、化解在诉前,1-4月共办理诉前调解案件273件,配合党委政府、基层组织、有关部门调处纠纷100余起;审判方式由“坐堂式”向“田间式”转变。大力开展巡回立案、就地办案、上门兑付执行款等活动,努力为群众提供贴身法律服务,确保群众以最便捷的方式和最小的成本实现利益诉求,1-4月共巡回就地办案率为76%,上门送法、兑付执行款80多次;工作时间由“作息制”向“全日制”转换。在7个法庭实行假日值班制度,保证每个法庭在节假日里有人值班办案,并公开法官联系电话,使群众可随时随地与法官取得联系。 (刘先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