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家税务局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开展2014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局机关效能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我局郑重向社会各界和广大民众作出如下承诺:
一、发挥职能,服务发展决不懈怠。坚持一切有利于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积极落实,一切有利于经济发展的税收工作大胆推进,充分发挥税收职能,圆满完成国税收入任务,全力服务经济发展,为服务和改善民生,保障中央和地方财力,推进“十星高地·秦巴强县”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依法治税,公正执法决不失职。恪守为民之责,善谋为民之策,进一步加大税收政策的宣传力度,全面落实事关纳税人切身利益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尽力为纳税人干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加强执法内控机制建设,大力推进“一案双查”,内促执法公正规范,外促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全面优化税收发展环境。
三、优化服务,亲民为民决不含糊。按照“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服务理念,大力加强政策服务、窗口服务、特色服务、大企业VIP服务等十大服务;大力实施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大力推行涉税业务“同城通办”为纳税人提供全员化、全过程、全方位的服务,切实减轻纳税人不必要的办税负担,让纳税人明明白白缴税、一心一意发展、轻轻松松创业。
四、政务公开,阳光办税决不遮掩。坚持公开办税、阳光作业,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凡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税收政策、办税程序和行政审批事项,全部通过办税服务厅、国税网站及各类媒体向社会公开,做到对人民群众负责、向人民群众公开、让人民群众知晓、受人民群众监督。
五、廉洁从税,严惩违纪决不护短。严格执行国税“八条禁令”,严厉查处和大力打击为税不廉、以税谋私,损害纳税人合法利益的行为。禁止“生、冷、硬、横”等粗暴执法行为。对 “吃、拿、卡、要、报”,“收人情税、关系税”等违纪行为,凡接到举报必调查,凡发现问题必追究,凡顶风违纪必严处。对违法违纪的人员执行“三个一律”,一律查处、一律调离、一律严惩,坚决做到不纵容、不护短、不放过。
全系统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五项承诺”,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全面推进国税工作,我们将真诚地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监督和投诉,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监督电话:0719-4225749
行评办电话:4221211
竹山县国家税务局
二O一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县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县地税局政风行风建设,县地方税务局将秉承“发展第一,纳税人至上”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优化纳税服务,为促进全县经济跨越式发展作出贡献。现向社会作以下承诺:
一、积极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按照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入实施“工业强县、绿色发展、城乡统筹、开放先导”四大战略,用足用活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产业结构加速调整,做大做强主体税源和优势产业,培植一批技术含量高、对财政贡献大的龙头骨干企业。用活南水北调水源区政策资源,大力扶持生态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和医药化工产业的发展。认真贯彻落实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小型微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全民创业。
二、不断优化办税服务环境。打造标准化办税服务厅,强化窗口建设,推行“一窗式”、“一站式”服务。加强服务“软件”建设。实行“税费服务首席代表”制度。开展“零距离”、“零差错”、“零投诉”服务。实行涉税事项限时办结制;简化办税程序。
最大限度减轻纳税人的纳税负担。搭建“网上办税服务厅”,提升12366纳税服务热线质量,办好“纳税人学校”、“纳税人之家”,提高纳税人满意度。
三、促进社会民生持续改善。扶持和关爱弱势群体,积极落实下岗再就业和残疾人员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公民自主创业和企业安置就业,全面落实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扶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以及个人自主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库区移民搬迁税收政策,全力做好税收减免和代开发票工作;加强社会保障,加大社保规费的征收力度,把老百姓的“养命钱”征收到位。
四、着力提高廉洁从税水平。推行“文明办税八公开”,对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税收政策、办税程序和行政审批事项全部通过办税服务厅、地税网站及各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认真落实《湖北省地税系统“八条禁令”》,重点解决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生硬、效率低下、互相推诿等问题,严肃查处“吃、拿、卡、要、报”和“收人情税、关系税”等行为。对于各类举报投诉,快结快办、严查重处,简明事项当天办结,复杂投诉七日内回复。
我们将严格履行承诺内容,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纳税人和人民群众予以监督,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竹山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热线:12366
举报投诉电话:0719-4225657
举报电子信箱:zsxdsj@126.com
县行评办监督电话:0719-4221211
县安监局
为进一步改善发展环境,提高机关效能,加强行风政风建设,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竹山县安监局郑重向全县人民和服务对象作如下承诺:
1、强化服务意识。坚持安全第一、发展至上,寓监管于服务之中,主动深入生产经营企业,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抓好安全生产,消除事故隐患,为企业安全发展保驾护航。
2、落实安全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及属地管理的要求,全面落实监管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整治,事故严查处,责任严追究,构建并织密全覆盖无缝隙安全责任体系。
3、提高办事效率。按照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一站式”服务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政务公开制,确保许可和审核事项零耽搁。
4、畅通信访渠道。以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为第一信号,热情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和信访事宜,及时查处安全生产事故和非法违法行为,做到受理信访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5、加强宣传教育。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安全能力为着眼点,大力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营造珍惜自身安全、关注他人安全、生命健康至上的良好社会氛围。
6、严格依法行政。正确处理优化发展环境与严格执法监管关系,视群众生命健康为天大的事,坚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有力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7、抓好自身建设。加强干部教育,严格行为自律,增强执行制度纪律自觉性,严格落实安监干部“十不准、十严禁”,杜绝“三难”,摒弃“四风”。清正廉洁、克己奉公,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做人民满意的安全卫士。
特此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4221211、4225189
邮箱:zsajj@126.com
县供电公司
为进一步提高供电服务质量,改进行业作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国网竹山县供电公司向社会公开作如下承诺:
1、城市地区: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90%,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6%;农村地区:供电可靠率和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经国家电网公司核定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公布承诺指标。
2、供电营业场所公开电价、收费标准和服务程序。
3、供电方案答复期限:居民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低压电力客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1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
4、城乡居民客户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受电装置检验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送电。
5、非居民客户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受电工程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送电。
6、当电力供应不足,不能保证连续供电时,严格执行政府批准的限电序位。
7、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提前7天向社会公告。
8、提供24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供电抢修人员到达现场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城区范围45分钟;农村地区90分钟;特殊边远地区2小时。
9、客户欠电费需依法采取停电措施的,提前7天送达停电通知书。
10、电力服务热线“95598”24小时受理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和电力故障报修。
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竹山县供电公司
二O一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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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承诺 敬请监督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31日 查看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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