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5日夜,县水产局执法人员在潘口电站库区溢水东川段巡查时,将正在非法电鱼的两名捕鱼者抓获。
每年4至6月,是堵河流域鱼类繁殖期。为保护野生鱼类资源,我县将每年的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划定为禁渔期。在此期间,对违反禁渔期规定,炸鱼、毒鱼、电鱼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自禁渔期以来,县水产局执法人员加大了对重点水域的巡查力度,严查各种非法捕鱼行为,先后抓获非法捕鱼者40余人,立案8起,对保护堵河鱼类资源发挥了积极作用。(熊 飞 林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