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社会监督,欢迎社会各界对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中存在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予以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公车管理问题。包括公车私用、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购买超标车、豪华内饰等。
2、公款吃请问题。包括同城吃请、违规参加公款娱乐活动、违规参加私人会所活动、工作日午餐饮酒等。
3、公款送礼问题。包括公款购买商业预付卡、有价证券,公款购买高档烟酒等。
4、公款旅游问题。包括公款旅游、公款出国(境)旅游等。
5、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包括虚列会议费用、用假发票报销、白条报销、虚报冒领、套取公款、违反规定滥发津补贴等。
6、带彩娱乐问题。包括工作时间带彩娱乐,休息时间与管理、服务对象带彩娱乐,在公共场所带彩娱乐等。
7、大操大办问题。2014年5月22日以来大办婚丧喜庆、生日祝寿、就学出国、就业入伍、乔迁履新等。
二、举报方式
可以采取来访、电话、信函、网络等方式进行举报。上述7项内容中,带彩娱乐问题举报至:县公安局110;其余问题举报至:县纪委监察局4225408,电子信箱:zsjwzw@tom.com,来信来访地址:县政府办公大楼四楼县纪委信访室。
中共竹山县纪委
竹山县监察局
201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