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底,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国家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下发通知,对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进行调整,由现行的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调整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这是12年来国家首次对大学生助学贷款金额进行调整。
据了解,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类,学生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贫困家庭的新生和在校大学生均可办理,办理时间按省统一规定时间执行。我县已公布办理时间,学生可登录竹山教育信息网查询新老生和各乡镇办理时间。 (苗东升 王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