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确保汛期环境安全,7月底,县环保局对汛期环境污染防治和环境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排和部署。
该局以“清水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汛期初期、强对流天气前后、夜间等重点时段的环境监管,严防企业乘雨偷排、夜间偷排以及应对暴雨不力引发的污染物外溢等行为,确保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重点水域的水质监测工作,适时严密监测监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重点工业污染源,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认真做好人员、车辆、装备、物资等环境应急准备工作,及时维护应急设施,确保正常使用。扎实做好应对汛期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值守工作,应急值班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做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第一时间发布信息,确保应急处置工作及时、规范、有序。 (杨 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