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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09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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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四+”模式无缝隙监管公车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09日  查看次数:次  
  本报讯 “公车牌号:6099,用车人员:李朝华(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事由:到市纪委参加会议”,8月5日,一份县纪委近期开具的《公务用车申请单》映入笔者眼前,这是我县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实现对公车无缝隙监管,遏制车轮上的浪费的一个缩影。上半年,全县公务用车经费比去年同期下降65%。
  公车配备“台帐+清理”,严控总量准入关。我县出台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更新管理实施办法》,实行公务用车总量控制,严格按规定配备和更换小汽车。建立了公务用车编制单位台帐,台帐须注明:领导职数、在职人员编制数、购置时间、排气量、价格等。各单位年末须向公车治理办报告公务用车年度配备、更新、运行和使用情况。公车治理办在此基础上,每年开展专项清理,并督促整改到位。今年上半年,我县共清理超编制公务用车31辆,通过调剂、划拨、拍卖等方式,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公务外出“申请+审核”,降低车辆使用率。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要求工作日和节假日期间,有公务活动确需出县境省内的,严格按照程序审批,县级领导,县直单位、各乡镇分别由所在办公室填报《公务用车申请单》报县委办审批并备案,申请单须真实提供申请单位及公车牌号、用车人员、事由、使用时间等信息。公务活动出省境的,一律不安排公务用车。为确保制度落到实处,我县盯紧重点人群实施“绿色出行”制度,对于家住十堰的县领导和各单位党政“一把手”,由县委办统一调配小客车,按照市场价60元/人次的标准结算费用。
  监督检查“天眼+人眼”,提高违纪曝光率。我县要求,非公务期间,公务用车一律入库封存,停放于安装有监控摄像头的指定位置,由公车治理办对公车出入情况实时监控。同时为全县296辆公务用车安装GPS,由公车治理办对“公车去哪了”实行24小时掌控。搭建“电视台、网络、报纸”三位一体的媒体宣教平台,加强对公务用车“十不准”和违纪案例的通报力度,促使广大干部群众学习纪律、知晓纪律、敬畏纪律。建立信访举报渠道,对于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县纪委对反映的问题建立台账,实行专项登记、专项报告、集体排查、快速核实、公开处理结果。截至目前,县纪委共接到涉嫌公车私用问题举报10起,开展明察暗访6次,查处典型案件2起公开处理5人。
  执纪问责“己责+他责”,增强惩治震慑力。我县要求对于公车私用、节假日公车因私外出的,涉事车辆一律先停用,出现酒后驾车的,一律先停职,再按照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严格执行“两个主体”责任,对于公车违纪行为,实行“一案双查”,既查当事人责任,又查领导责任;既查案件本身的问题,又查监督监管不力的问题,并将查处结果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曝光,每年查处并通报一批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典型,做到 “真兑现”、“硬挂钩”。截至目前,有5人因公车私用被通报,其中2名当事人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3名责任领导被诫勉谈话。   (向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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