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上旬,笔者从县法院审判管理部门获悉,截至7月底,该院领导班子成员今年已办理各类案件56件,该院于今年年初实行的领导办案制度取得明显成效。
据悉,该院领导办案以前主要以倡导为主,落实效果并不十分理想。今年,该院将领导办案由“倡导”变成“制度”,作为领导班子成员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智介绍,实行领导办案制度旨在强化院领导示范标杆作用,带动其他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积极性,促进审判质量的进一步提高;避免院领导因长期脱离审判实践成为审判业务的“外行”,通过直接办案提升院领导自身法律实务水平,增强业务指导能力,防止“外行”指导“内行”的现象发生;通过直接参与办案,及时发现审判工作中的问题、难点以及薄弱环节,为加强和改进审判管理打实基础。
该项制度规定,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要亲自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6件以上,办案方式包括独任审判或者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院领导办案必须以该案承办人的身份出现,对承办的案件不分类型、大小,在整个审判过程中必须亲力亲为,做到亲自送达、亲自开庭、亲自主持调解、亲自撰写裁判文书、亲自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同时,裁判文书和卷宗与其他法官一样接受评查和奖惩。为确保领导办案制度落到实处,该院将其纳入领导班子成员岗位目标责任制进行考评奖惩。在奖惩机制的驱动下,该院领导办案已成常态,各领导班子成员自觉沉入一线亲自审判执行案件,激励了院内其他办案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力提升了审判执行工作质效。今年1—7月,该院共审理和执行各类案件2161件,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78%,服判息诉率达到97%。
(刘先超 刘理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