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体制改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现已全面推进到位。日前,记者就新组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能、职责探访了县政协副主席、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杨正典。
问:为什么要对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体制进行改革?
答:本次改革主要是对食品安全监管。过去,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分属于不同的部门监管,存在交叉管理和监管盲区,监管不到位等现象。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整合监管职能和机构,减少监管环节,明确部门职责,优化资源配置,根据《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完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和《竹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食品药品实施意见》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县食品药品监管职能职责和监管机关进行整合,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形成权威、高效、统一监管体制,进一步提升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水平和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保障能力。
问:本次改革进行了哪些职能职责调整整合?
答:结合我县实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有职能职责不变,只是对涉及四个方面食品监管职能进行了调整整合。即:将原县卫计局负责的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划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化妆品生产行政许可、强制检验的职责,划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划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县商务局酒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划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问:通过这轮改革,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设置有何变化?
答: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竹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能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三定”)规定,对县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设置作了如下充实和调整:一是重新组建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挂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县政府的工作部门,设办公室、综合股(应急管理办公室)、食品生产监管股、食品流通监管股、食品消费监管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市场监管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政策法规股)等7个内设机构;二是增设县食品药品综合执法大队,为副科级全额事业单位,隶属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是在全县17个乡镇设立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双重管理;四是组建竹山县产品检验检测中心,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五是在县公安局设立县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
问:整合后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具体职能职责有哪些?
答:根据“三定”规定,整合后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具体职能职责有十个方面: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是负责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开展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专项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是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依法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等许可管理,核发药品、医疗器械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证。配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的初审工作。负责保健食品、部分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落实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负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参与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和淘汰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
四是建立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审查;
五是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是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七是组织开展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全县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八是指导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九是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是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问: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机关和所属的县食品药品综合执法大队、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等机构各自的主要职责有何不同?
答:根据《竹山县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实施方案》规定,局机关主要职责是负责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同时承担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食品药品综合执法大队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查处食品(包括保健食品、餐饮服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行为和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样抽验,受理、登记群众食品药品举报,办理食品药品行政违法案件;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主要职责是承担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职责。
问:虽然说这次食品安全体制改革解决了“九龙治水”分段监管的问题,但食品行业涉及千家万户,食品产业涉及“从农田到餐桌”整个产业链条,对这些方面我县又是怎样界定的?
答:食品是一个很大的概念,既包括种养殖环节,也包括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定”规定中也对县级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明确分工,建立协作联动机制,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无缝衔接。
一是对县农业局、县畜牧兽医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局、县畜牧兽医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县畜牧兽医局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二是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工作,会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召回和销毁等强制措施。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三是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食品定量包装、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发现食品相关产品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应及时通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在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采取措施依法处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能是由食品相关产品造成的,应及时通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立即在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采取措施依法处理。
四是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审查,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活动的监督检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对经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监测,对于违法广告,应当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通报并提出处理建议,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依法作出处理,两部门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
五是与县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商务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配合县商务局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县商务局负责拟订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酒类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六是与县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食品药品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县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七是与县产品检验检测中心的有关职责分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拟订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验检测任务,制定检验检测和监督抽验计划,组织开展监督抽样工作,指导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业务工作。县产品检验检测中心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检验检测、评价性检验工作,承担国家、省、市、县下达的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任务,为食品药品行政监督及执法提供技术支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现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应及时抽样送县产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县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应立即组织检验,及时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检验结果并提供法定检验结论文书。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加以处理。
八是县教育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粮食局等部门按有关规定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问:新组建的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从哪几个方面着手开展工作?
答: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决定》关于“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要求,一是抓好体制改革后续工作。按照“三定”规定,设立好内设股室,配备好工作人员,抓好工作的运转衔接, 保证正常开展日常业务工作,确保不发生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事故。二是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以诚信体系建设为核心,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管理,严格监督执行国家食品质量标准,加强对食品流通市场的规范整顿,打造食品安全示范县、街、店,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三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整治,以食品安全“利剑行动”回头看、药品“两打两建”等专项整治为抓手,坚持铁腕执法保安全,切实做到重典治乱,提升执法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坚决防止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事件。四是构建食品药品社会共治格局。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公开曝光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制假售假案件,拓宽和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引导全社会关心、理解、参与和支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形成执法监督与社会监督的良性互动,逐步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五是抓好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带头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爱岗敬业、清正廉洁的食品药品监管干部队伍。
问:遇到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时,群众怎样进行咨询、投诉、举报?
答:我们成立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凡是涉及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以及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问题请拨打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统一号码:12331,我们竭诚欢迎广大群众举报投诉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查重处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