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程庭长,不仅帮我要到救命钱,还亲自给我送来”。近日,当秦古人民法庭负责人程贤林将先予执行的1.9万元医疗费送到杨某病房时,杨某激动得连道感谢。
今年5月,某公司将一条道路发包给周某、岳某承建,二人在施工过程中请杨某自带挖机前去作业。杨某在前往作业地途中,因操作不当连人带机翻入山沟,造成杨某全身二十多处骨折。因杨某无力负担巨额的医疗费用,杨某的亲属在要求有关人员支付医疗费无果后,于8月初向秦古人民法庭求助。在法官的释明引导下,杨某及其亲属向法庭申请先予执行部分医疗费用。法庭受理申请后,迅速调查案件基本事实,并依法裁定某公司和周某、岳某共同先予给付杨某医疗费5万元。裁定送达后,某公司和周某、岳某均表示不理解,经法官耐心做工作,他们很快转变了思想,当场履行了1.9万元款项,并允诺剩余款项及时交到法庭,法庭迅速将1.9万元医疗费交付给杨某。(刘先超 任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