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数字报|今日竹山-电子版

2014年10月28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0000
本期导航 往期回顾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县政府《水污染防治法》执行情况接受审议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8日  查看次数:次  
  本报讯 10月24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6次会议,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法》和《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并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的情况进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方孝春主持会议,副主任王超、简育田、纪宏山、杨金銮、华新宇、陈应洲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周玲,县法院院长刘智,县检察院检察长黄德胜列席会议。
  会上,县环保部门负责人受县政府委托,作了关于《水污染防治法》和《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近年来,在县委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水污染防治成效显著。(张  成)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CopyRight 2009-2017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竹山县新闻办公室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鄂ICP备0501781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