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本项目竹山县2014年廉租住房项目工程已由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十发改〔2013〕1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竹山县房地产管理局,招标代理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竹山县房地产管理局。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和地方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企业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竹山县城关镇杜家沟。总建筑面积17848平方米,其中:廉租住房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地下车库及配套公建设施等2848平方米,框剪结构20层。计划工期:18个月。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一切工程量、施工全过程监理。
三、投标人的资格:1、施工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监理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申请人拟任项目总监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1、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14 年11月3日至 2014 年11月7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⑤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社保证明材料(原件)、⑥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⑦县外企业还须有在竹山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备案证(原件)、⑧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等资料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在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华代理公司办公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需带原件,附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一套,否则投标报名将被拒绝。2、资格审查方式:如报名企业超过7家采取资格预审;否则采用资格后审。3、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另行通知。
五、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今日竹山网》、《今日竹山报》和《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六、联系人:单 位:竹山县房地产管理局;联系人:陈玉松;电话:13907286458
单 位: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 张莉莉;电话:0719-4230899 手机:15391685778
单 位: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 贺 坤;电话:0719-4698888 手机:13907283158
二○一四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