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18日上午,我县召开第二届《竹山县志》(下简称《县志》)评审会。县领导龚举海、张超、周玲参加评审会,省、市志办领导和专家对《县志》的内容进行了评议。综合全体评委和省地方志办公室领导、专家的意见,评审委员会一致认为:《县志》终审稿指导思想、政治观点正确,突出了地域及时代特色,体裁运用及行文基本合乎规范,体例有所创新,基本具备了终审条件。
按照省、市关于第二届三级地方志书断限总体要求,全省二轮修志统一断限为1994-2005,我县《县志》于2007年开始筹备,2009年正式开始编修,共24卷,为突出我县人民在改革开放中的实践活动,涉及改革开放的内容溯至1979年,不涉及改革开放的内容上限(接第一届县志下限)为1994年。内容涉及竹山县域基本部分:《大事记》、卷一《地理》(包括建制沿革、自然环境、自然资源等)、卷二十三《人物》、卷二十四《艺文》通合古今。上限溯自历史上有文献可考时起,下限截止2005年。其他卷涉及人口、城建、环保、交通、邮电、农业、工业、商贸、财政、税务、金融、综合经济管理、政党、人民团体、军事、司法、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宣传、医药、卫生、社会事务、乡镇概况等,主题内容为1994年到2005年的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卢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