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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6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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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两次国有资产公开拍卖叫好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16日  查看次数:次  
  10月12日,我县秦古镇小林扒等三个绿松石矿采矿权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拍卖大厅以总成交价5.366亿元拍卖,12月12日,竹山一中原33个商业门面再次被拍卖。在高昂的成交价引发群众阵阵惊呼后,不少有识之士衷心为公开拍卖国有资产叫好。
  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随着国有企业产权改制进程的不断加快,国有产权交易频繁发生。在现阶段,我国国有资产在转移过程中多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即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双方通过协商确定交易内容、交易价格,最后完成产权交易。协议转让交易自主、操作简单、运行成本低廉,但其弊端不可避免:这种交易方式竞价过程不公开、信息透明度不高,容易引起暗箱操作,价格发现功能不明显,存在诸多局限。层出不穷的国有资产侵占案件,便充分证明了这一方式的弊端。
  为了提高国有产权的交易效率,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已经对国有产权的交易方式进行了严格规定,如《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以及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拍卖方式的基本特点是参与的公平性、规则的平等性及机会的均等性,这些特点决定了拍卖方式相对而言具有较高的绩效。在我县的这两次拍卖活动中,3个绿松石矿采矿权的成交价均超出起拍价数十倍,而竹山一中原有的33个商业门面成交价也远远超过了评估参考价,这充分体现了国有资产公开拍卖的优越性。
  在国有资产转让的过程中,不仅要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更大的意义在于通过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更有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在有效促进国有资产流动的过程中,民间产业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得以优化,民间存量资产的利用率被提升,这必将极大地促进市场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国有资产卖出“天价”,政府财政状况将得到有效改善,必将加大民生保障项目的投入,最终受益者,还是千千万万的普通百姓。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竹山对外开放的进一步发展,资产拍卖必将拓宽到更大范围内,人民群众将从国有资产公开拍卖中获益更多。             (张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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