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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10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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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家渡镇2014年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配套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10日  查看次数:次  
  一、招标条件:竹山县麻家渡镇2014年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配套设施工程施工已由竹山县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竹发改字[2014]74号),项目业主为竹山县麻家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为十堰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竹山分公司。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企业来参加投标。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1、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竹山县麻家渡镇集镇,主要对旧住宅区道路、排水、绿化、路灯等工程进行建设。计划工期:3个月。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一切工程量。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1、凡有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月8日至2015年1月12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④组织机构代码(原件)、⑤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社保证明材料(原件)、⑥注册建造师证原件、⑦县外企业须有在竹山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备案证原件、⑧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原件(有关企业、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记录)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在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智源鸿代理公司办公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需带原件,附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一套,否则不予受理。2、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五、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今日竹山网》、《今日竹山报》和《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六、联系人:
  竹山县麻家渡镇人民政府,毛安,13581365268
  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莉莉 0719-4230899/15391685778
  十堰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竹山分公司,李雷,15586452803
       二O一五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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