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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05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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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生态乡(镇)村建设纳入县政府十件实事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05日  查看次数:次  
  本报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生态立省战略,加快构建十堰南部区域重要战略支点,推动国家级生态县和省级环保模范城建设,县委、县政府把生态建设工作提上重要日程,将生态乡(镇)村建设纳入2015年度县政府十件实事之一,高标准兴建5个市级生态乡镇和60个市级生态村。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坚持“工业强县、绿色发展、开放先导、城乡统筹”战略,勇担“一江清水永续北送”的政治使命,以“五城联创”为载体,加强环境保护,增强绿色底色;推进环境整治,提升人居环境;发展绿色产业,推动经济转型。全县环境质量渐趋向好,城乡面貌焕然一新,生态潜力充分彰显,群众享受到了更多的“绿色”福利。
  2015年,县政府将坚持“三高”(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原则,按照“规划先行、项目带动、整体推进、打造精品”要求,突出村镇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基础建设、精神文明创建和体制创新五大重点,深化竹房城镇带竹山片区建设。实施新型社区建设、特色产业拓展、公共设施配套、新型农民教育、经营体制创新五大建设,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围绕“净、绿、齐、富、和、厚”的六字方针,以生态民居建设、生态环境提升、生态经济发展、生态文明培育为重点,深入推进生态乡(镇)村建设。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天蓝地绿、山清水秀的魅力乡村,全力打造全域生态美丽乡村景观带。以生态宜居为标准,全面整治农村环境,落实长效保洁机制,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提高农村垃圾、污水集中处理能力,改善人居环境。目前,年度生态创建实施方案正在加紧研究制定之中。            (杨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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