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数字报|今日竹山-电子版

2015年02月12星期四
国内统一刊号:CN**-0000
本期导航 往期回顾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担起维稳主体责任 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12日  查看次数:次  
  本报讯 2月11日,我县召开乡镇党委书记维稳工作会议,全面贯彻落实省、市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全县维稳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安排部署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及下一阶段维稳工作重点。县委书记佘立柱强调,各乡镇和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维稳工作的主体责任,做好矛盾排查,抓好源头管控,不遗余力的做好社会维稳工作,确保全县社会大局稳定。县领导张超、方孝春、唐泽斌、王斌、周玲、王超、毛昌盛、张宝林出席会议。各乡镇党委书记、部分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了省、市维稳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近期发生的案件,认真分析了全县维稳工作面临的形势,认为春节前后和全国“两会”期间维稳工作形势十分严峻,维护稳定工作的压力较大,任务重。佘立柱强调,各乡镇和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极端重要性,把维护当前和全国“两会”期间稳定工作作为第一位大事抓好落实。一是切实担负起维稳的主体责任。各乡镇党委书记、部门“一把手”要进一步强化守土有责的意识,要履责到位、尽责到位、担责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落实链条。二是不遗余力的做好社会维稳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部门主管责任,确保全县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千方百计做好矛盾排查。要对辖区不稳定因素和矛盾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杜绝事故发生。四是持之以恒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五是全心全意安排好群众生活,确保不发生任何因救助不力而造成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苗东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CopyRight 2009-2017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竹山县新闻办公室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鄂ICP备0501781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