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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21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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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将再增平价药160种 平价药总量达1500种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21日  查看次数:次  
  本报讯 3月19日,从县医改办获悉,省卫计委进一步扩大平价药品使用范围,按基本药物的20%增加非目录药品,这样我县再增160种平价药。此举将大大缓解基层药品品种少、不够用的问题。
  为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满足群众用药需求,省卫计委扩大药品使用范围: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的药品及常用低价药品的基础上,允许各县卫生计生局统一从我省医保和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中,遴选一定数量适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充药品,供本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补充药品的配备品种和采购金额,不得超过《湖北省基本药物集中招标目录(2014 年版)》药品的 20%。补充药品同其他平价药品一样实行全省集中采购、集中配送,零差价销售。
  据了解,我县自2010年12月26日实施医药体制改革以来,共使用平价药品1333种,其中国家基本药物520种,省增加280种,低价药533种。按要求在800种基本药物的基础上增补20%的非目录药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使用的药品可达到1500种,让老百姓看病尽享“便宜药”。  (陈兴云   张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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