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鹏同志:
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竹办发[2014]20号),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竹山县干部职工“走读”、“吃空饷”、“在企业兼职(任职)”、培训之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竹组[2014]28号文件精神)等文件要求,楼台乡党委多次与你联系,告知传达了上级清理“吃空饷”政策,要求你返岗上班,但你至今仍未回单位上班。现特此公告,请你立即返岗,否则,我单位将按照《公务员法》及《公务员辞退规定》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
特此公告。
中共楼台乡委员会
二○一五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