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28日,县民政局通过银行代发形式,为2014年冬季退役的115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144.9万元。
近年来,该局认真贯彻落实《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文件,做好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发放工作。为及时发放补助金,县安置部门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在退役士兵报到时做好登记造册、网上公示,并专题向县政府汇报。
针对全县农村籍退役士兵居多,且纷纷外出打工的实际,县安置部门采取电话通知、战友转告、乡镇民政干部登门告知等方式,确保符合条件的年度退役士兵全部通知到位。此外,该局还积极做好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为退役士兵和用人单位搭建信息沟通桥梁,推荐就业岗位,实现退役士兵再就业。
(高 奇 孙成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