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现场立案19件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7日 查看次数:次
本报讯 5月4日是全国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县法院积极做好该项制度的施行工作。当天一大早,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龚国武带领行政庭、民事审判法官来到立案大厅,与立案庭工作人员一起接待当事人,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告知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起诉、自诉和申请材料不符合形式的,及时向当事人阐明,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和补正,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当日,该院当场登记立案19件,告知当事人补正材料2件,接待咨询20余人次。 (刘先超 任 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