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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28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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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偷采盗采 当以雷霆之力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8日  查看次数:次  
  5月12日、13日,我县潘口乡连续发生两起因盗采绿松石发生的持械斗殴事件,在公安机关的快速侦破下,一大批涉案人员伏法或正在伏法。这再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明文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绿松石矿资源在我县分布广、储量大,受利益驱使,偷采盗采绿松石矿的行为在我县时有发生,成为难以根治的“顽症”。究其原因,首先是开采简单,投入成本低;其次是近年来绿松石市场价格一路飙升,盗采利润高;再次是我县矿点多,分布广,矿山管护即使投入再多的人力、物力也难免有“漏网之鱼”。而最重要的一点,是人性的贪婪,是“一夜暴富”、“不劳而获”的思想在作祟。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绿松石矿山管护工作,公安机关一直采取高压态势,但仍然有人被“暴富”蒙了眼,被“利欲”熏了心,不惜屡屡以身试法,与矿管人员“躲猫猫”、“捉迷藏”,搞“游击战”,大搞偷采盗采,甚至大开杀戒。
  偷盗是违法犯罪,暴力斗殴更是罪上加罪。依法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就必须要动真格,敢于碰硬,特别是非法采矿泛滥的重灾区;要狠下决心彻底摧毁矿点,让非法采矿者无利可图;要出重拳,拳头不重不足以治乱;要出铁拳,拳头不铁不足以遏制乱象;要出组合拳,形成强大的打击合力,对非法采矿者要毫不留情,严厉惩处,绝不让一个违法犯罪者逍遥法外。
  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矿,不仅关系到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更关系到今后竹山能否实施资源带动战略,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大局。以雷霆之力打击非法盗采绿松石矿的行为,更是我们的职责所在、法律所系、人民所盼。
  偷采盗采,破坏的是国家资源,说到底损害的是全竹山47万人民的共同利益。对任何敢于侵害国家利益、损害我们集体利益的行为,作为每一个竹山人,我们绝不容忍!我们必须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结成“天网”,以打一场“人民战争”的形式,让偷盗者无处藏身、无所遁形、无利可图,甚至身败名裂、陷入囹圄。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最后,我们奉劝那些已经被“暴富”蒙蔽了双眼、还在或正打算偷采盗采的人们,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不要拿自己的自由甚至人身安全“碰运气”,不要拿全家的幸福“开玩笑”,血淋淋的事实一再警示我们:一人受难,全家灾难。
  守本分,勤劳致富——这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千年遗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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