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城区各建筑施工企业、企事业单位及个体经营者:
一年一度的高、中考即将来临,为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应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加强2015年高考、中考期间环境监管事宜通告如下:
一、2015年度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时间为:2015年5月28日至6月23日。
二、对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行为规定如下:(一)高考、中考期间禁止在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期间,我局将停止所有施工单位的夜间施工行政审批许可(夜间:当日22:00至次日6:00);(二)禁止金属加工行业夜间进行噪声超标的加工作业;(三)禁止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夜间排放超标噪声;(四)禁止因工艺吹扫等原因产生的强烈突发性噪声;(五)厂界噪声超标的工业企业,夜间应停止使用产生噪声污染的生产设备;(六)严格控制使用空调器、发电机、冷却塔等设备,产生超标排放环境噪声污染的,夜间应停止使用。
三、严格高、中考时间及考场环境噪声的管制:(一)2015年6月7、8日,竹山一中高考考点周围,昼夜禁止一切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生产和建筑施工作业及文体活动;(二)2015年6月20、21、22日,竹山一中、职教集团、柳林中学中考考点周围,昼夜禁止一切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生产和建筑施工作业及文体活动。
四、管理措施:高、中考期间,我局将组织昼夜值班和巡查,对违反规定产生噪声污染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环保投诉受理电话:12369
4228369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