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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06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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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关于2015年度幼儿园年检情况通报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06日  查看次数:次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各级各类幼儿园(含村小学前班)办园行为,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根据《十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幼儿园年检工作的通知》(十教函[2015]32号)文件精神,在幼儿园自查、乡镇中心学校初查的基础上,县教育局组织2个工作专班,于2015年4月20日至30日对全县所有公办幼儿园及13所持有办园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从“依法办园、办园条件、办园行为、园务管理、保育教育、办园效果”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5年全县共有学前教育机构135个:其中公办幼儿园26所,村小附属幼儿园22所,村小附属幼儿班69个;民办幼儿园18所(有资质13所,批准筹设3所,无资质2所)。
  二、年检结果
  1.年检合格幼儿园58所,其中公办幼儿园48所、民办幼儿园10所;2.年检基本合格幼儿园3所(具体名单附后);3.学前班年检合格69个(由所在乡镇中心学校检查)。
  宝丰镇幸福娃幼儿园、宝丰镇蓝天幼儿园、宝丰镇小精灵幼儿园尚在筹设期内,不参加年检;得胜镇胜乐幼儿园筹设期于2014年12月19日到期,教育局已下发停办通知,于本学期末在该园址停办;宝丰镇施洋路幼儿园没有按照《湖北省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申办,不具备基本办园条件,未取得办学许可,为非法办园。
  根据《湖北省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试行)》和《十堰市幼儿园年检办法》规定,对年检结果为“基本合格”的3所幼儿园,给予一年整改期限。对非法办园的宝丰镇施洋路幼儿园、筹设期已满的得胜镇胜乐幼儿园给予“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敬请幼儿家长自今秋起不再将幼儿送到这两所幼儿园,就近选择有办园资质的公民办幼儿园就读,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家长承担。
  三、工作成绩
  一年来,我县学前教育工作坚持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努力改善办园条件、不断提高保教质量为重点,拓展了多元化办园格局,规范了幼儿园三年学制,积极落实科学保教要求,促进了全县学前教育工作的整体提高。2014年,共有4所新建的乡镇中心幼儿园、12所村级小学增设的附属幼儿园、城区新增的1所公办园(茂华中学人民路幼儿园)投入使用。新审批3所民办园,批准筹设3所民办园,关停了2所无证园。
  四、存在不足
  (一)办园条件投入不足。一是保教设施设备不达标。二是园舍面积不达标。除部分新建公办幼儿园外,大多数幼儿园在园舍设施和人员配备上不能达到《湖北省学前教育机构办园基本标准(试行)》要求。
  (二) 安全管理存在隐患。部分幼儿园安全制度不全、安全防护器械不足、未坚持疏散演练、晨午检记录不全;半数以上的民办园为住宅楼改建的幼儿园,幼儿出入通道狭窄,消防设施不足。
  (三)科学保教任重道远。一是班额过大现象依然存在。全县多数幼儿园不同程度存在班额超标现象;二是“小学化”倾向仍然存在。部分幼儿园未严格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未使用规范教师指导用书,在幼儿园大班使用幼小衔接教材;部分园或盲目迎合家长需求或为经济利益驱动,以小学化教学方式教授小学内容,布置有书写要求的家庭作业,对幼儿组织评价性考试,对幼儿实施提前训练、超前学习。
  (四)卫生保健有待规范。一是食堂管理有待规范,膳食质量有待提高;二是卫生保健工作待规范,多数幼儿园未配备专兼职保健医生,幼儿园常规保健工作落实不够。
  (五)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大多数幼儿园存在专业师资匮乏、编制不足、师幼比例超标的共性问题。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促进规范管理。落实属地管理原则;严格履行准入制度和审批程序,要严格依法、依规审查举办者的办园资质和办园条件;全县各公、民办幼儿园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为幼儿提供寄宿服务;规范校车安全管理,严禁使用未经校车许可的车辆提供幼儿入园、离园接送等服务;对于未经许可擅自招生的学前教育机构,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坚决予以取缔。
  (二)加强园务管理,提升办园水平。强化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工作措施;严格幼儿饮食管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要求,幼儿伙食费用要专款专用,与成人伙食严格分开,不得以任何形式克扣、侵占、挪用幼儿伙食费,按月公布账目;加强卫生保健管理;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按物价部门核定项目和标准收费并向家长公布。
  (三)强化队伍建设,规范保教行为。严把资格审核准入关,做到无资格不上岗,不培训不上岗,不适合岗位要求的及时调离,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等损害儿童身心健康的行为。
  (四)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全面贯彻落实《3至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使用国家或省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的教师指导用书。加大科学保教宣传力度。引导幼儿家长自觉抵制不规范办园行为,将孩子送到有资质的、办园规范的幼儿园;依据办园条件控制招生规模,控制大班额;杜绝幼儿园“小学化”倾向,严禁在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教学内容,严禁面向幼儿开展任何形式的测验与考试;科学配建活动区,认真组织区域活动,促进幼儿全面自主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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