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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27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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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2015年秋季城区一年级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27日  查看次数:次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首先真诚地感谢您长期以来对竹山教育的关心、理解和支持!为帮助您更好地了解我县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相关情况,使您的孩子能够顺利入学,按时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在此,特向您重点介绍一下秋季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相关要求。
  一、招生学校:秋季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的学校是实验小学、张振武小学、明清小学。
  二、报名时间:各学校于6月29日至7月3日进行招生宣传(详见学校招生公告),7月4日至6日进行报名工作。在此期间因故未报名学生,由学位富余学校在8月30至31日再组织报名。
  三、招生条件:1、学位计划。实验小学计划提供600个左右学位,张振武小学计划提供300个学位,明清小学计划提供180个学位(城关镇中心学校所辖其它小学的学位计划以中心学校核定为准)。2、入学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及“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就近入学”之规定,城区年满六周岁(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可持相关证件到相对近便且有学位的学校报名就读。
  各位家长朋友,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期望和责任,衷心希望您能理解并支持我们的工作。我们将严明组织纪律,加强依法办学力度,严格控制班额,实行阳光招生。各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不得自立名目招收择校生,不得收取报名费和进行各种名目的违规收费,不得将社会捐赠与入学挂钩。欢迎你们进行监督。
  我们相信,有了您的积极配合,我县城区小学招生工作一定会有序、顺利地进行;有了您的理解支持,城区义务教育一定会均衡、和谐、健康发展;有了您的关爱关注,全县教育事业一定会更上一层楼!
  借此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合家幸福!
           竹山县教育局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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